【导语】: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被迫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被迫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申请材料:
1、《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2、本人身份证明;
3、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4、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5、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失业保险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办理地址:
太原市小店区社会保险中心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昌盛西街27号
太原市迎泽区社会保险中心
地址:太原市五一东街99号
太原市杏花岭区社会保险中心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解放路188号
小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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