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暑期将至,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让您的孩子度过一个愉快充实、温馨祥和的暑假,杏花岭区教育局发布温馨提示具体详见正文。
杏花岭区教育局关于参加暑期校外培训的温馨提示
一、了解国家相关政策
按照“双减”工作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目前,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已全部转型或注销,现无一所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机构。请各位家长朋友了解国家相关政策,主动配合执行,积极引导孩子不要参加任何形式的暑期学科类校外培训,主动拒绝任何形式的暑期学科类培训招生宣传及续费提醒,以免造成自身权益受损。
二、树立科学教育理念
学生教育应当遵循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在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的同时,也需要家长和社会的密切配合。孩子学业成长的关键是让孩子专注于校内课堂教学,养成独立思考、有效学习的能力,家长应客观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从、不攀比、不跟风。相较于学业成绩、考试分数,家长更应重视孩子的全面发展,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希望广大家长朋友科学合理安排孩子的假期生活,积极引导孩子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尽量不到人群密集、通风不良的密闭场所的前提下,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等有益活动,帮助孩子调整身心、开拓视野、强健体魄、陶冶情操。确有需要参加校外培训的,可结合孩子的兴趣爱好等因素,适当选择合法合规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加艺术、体育、科技类校外培训。
三、增强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
要明晰参培流程,注意相关事项,要主动防范风险。家长可登陆“全国校外教育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https://xwpx.eduyun.cn/),下载安装校外培训家长端 APP,线上了解课程设置、收费项目和标准、退费规则、教师资质等,选择正规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及课程;与机构签订正式培训合同(《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要提防合同中出现“概不退费”等霸王条款,并要求校外培训机构签字盖章;自觉抵制和坚决拒绝无证办学行为以及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各种竞赛活动,切勿听信打着“家教辅导”“一对一”“托管”“教育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的虚假广告宣传和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不要将预付费直接付给校外培训机构,一定要通过扫描预收费资金监管银行发放的摆台二维码进行缴费,也不要通过微信等非监管渠道转账给个人或非校外培训机构收费主体,扫码缴费完成后请及时向校外培训机构索取加盖校外培训机构公章的正式发票,不要一次性缴纳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8:30;选择场地宽敞、房屋结构安全、消防通道畅通、安保人员和监控等消防设施设备齐全且安全保障条件好的校外培训机构;选择能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校外培训机构。请家长朋友们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缴费发票、支付截图、电子合同的完整截图等票据资料,以作维权凭据。发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直接向属地镇街、市场监管、文旅、教育、科技、体育等有关行政部门反映。当产生退费等纠纷时,可根据合同内容与培训机构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属地镇街和各业务主管部门反映申请调解,如经调解仍无法达成一致,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若培训机构涉嫌犯罪的,可向公安机关报警。要主动防范风险,树立法律意识,防止侵权行为发生,切实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杏花岭区属地镇街将联合市场监管、文旅、教育、科技、体育、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持续开展全面排查及专项治理,依法查处违规行为。
感谢家长朋友们对我区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每一个孩子都是一粒种子,只是花期不同。”请坚信,品行比知识更重要、健康比成绩更重要、爱心比能力更重要。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孩子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欢迎家长朋友们加强对校外培训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行为,请拨打监督电话进行举报,无证无照机构向属地镇街举报,各部门监督举报电话为:
杏花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化传播、教育咨询、托管类)0351-5229315
杏花岭区文化和旅游局 (文化艺术类) 0351-3382235
杏花岭区教育局(学科类) 0351-7783320
杏花岭区科技局(科技类) 0351-3382416
杏花岭区卫健体局(体育类) 0351-3382400
附件:《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
太原市杏花岭区教育局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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