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依法保障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新生,不得以学生的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或依据。
8月30日一8月31 日,学校公布录取结果,并向家长发送录取通知。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学区内符合条件的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城区户口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各市直小学一年级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未满六周岁的儿童、已注册小学学籍的学生。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学区内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具有本市户籍未在户籍所在片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回户籍所在片区就读且符合条件的学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