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太原市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贷款机构 |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贷款适用地区 | 太原市 |
币种 | 人民币 |
单笔贷款最高额度 | 45万 |
贷款期限 | 30年 |
房龄+贷款年限的最大值 | 30年 |
借款人年龄+贷款年限最大值 | 60年 |
贷款类型 | 浮动 |
贷款利率 | 第一套住宅5至30年(含30年):4.7% 第二套住宅5至30年(含30年):4.95% 第一套住宅3至5年(含5年):4.2% 第二套住宅3至5年(含5年):4.4% 第一套住宅2年至3年(含3年):4.2% 第二套住宅2年至3年(含3年):4.4% 第一套住宅1至2年(含2年):4.2% 第二套住宅1至2年(含2年):4.4% |
贷款申请条件 | (1)按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申请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且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未向其他公积金借款人提供过贷款担保或辅助借款。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城镇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购买公有住房的房屋使用权人以及与房屋所有权人或房屋使用权人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 (3)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自住住房的有关手续及土地、建设、规划等部门的批准文件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5)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且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6)其他规定条件。 |
还款方式 | 等额本金、等额本息 |
特殊还款方式 | — |
办理提前还款的规定 | — |
申请贷款提供的资料 | (1)经房地部门网签的购房合同、房屋预告登记证、不低于20%的首付款证明。 (2)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已婚人员提供); (3)收入证明、工作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中心规定的其他贷款资料。 |
备注 | 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开通商转公贷款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