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太原是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是怎么样的?缴费基数又是多少?本地宝小编为你提供太原工伤保险缴费办理指南。想了解更多分太原工伤保险的信息。
太原是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是怎么样的?缴费基数又是多少?本地宝小编为你提供太原工伤保险缴费办理指南。想了解更多分太原工伤保险的信息,请继续关注太原本地宝。
缴费基数
职工在用人单位工作不满12个月发生工伤的,经办机构应当以职工实际工作月数的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核定其工伤保险待遇。
建筑、铁路、公路等工程建设项目,按照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经办机构在核定工伤职工待遇时,本人工资确定的,以本人工资为基数计算;本人工资不确定的,以工伤发生时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缴费比例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2%,个人不缴纳
工伤保险费率核定做了以下规定:
一是坚持“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
二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会同财政、税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行业差别费率以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结合本省实际,制定行业基准费率具体标准和费率浮动办法,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是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登记的业务范围和行业基准费率确定用人单位初次缴费费率。业务范围跨行业的,初次缴费费率根据用人单位主业所适用的行业费率标准确定。
四是经办机构按照费率浮动办法,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情况、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对用人单位缴费费率进行浮动。
缴费对象
一是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按时足额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是建筑、铁路、公路等工程建设项目,按照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执行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
三是职工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四是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要与全省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能力、相关社会保障待遇调整等因素,适时调整。
缴费地点
1、参保登记、征缴及票据业务: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万柏林区南屯南街1号)工伤保险办事窗口。
咨询服务电话
登记窗口:2366996
征缴窗口:2366993,2366994
财务票据窗口:2366995
2、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及劳动能力鉴定申报:太原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太原市桃园三巷29号)。
咨询服务电话
劳动能力鉴定受理:4222538、2020631
待遇支付受理窗口:2020781
鉴定结论领取:4030811
鉴定计划:4239882
待遇支付后台审核:4239131
基金财务管理:4239868
中心办公室:4222580,4239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