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五保户享受待遇有哪些?供养内容、标准是什么?本地宝小编为您带来太原市五保户供养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供养对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一)无劳动能力;(二)无生活来源;(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
供养形式
1、集中供养
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由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供供养服务。
2、分散供养
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以由村民委员会提供照料,也可以由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供有关供养服务。
供养内容
供养程序
农村五保供养申请和办理程序:
农村五保供养申请审批按照个人申请→村(居)民委员会受理→乡镇(街道)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发放五保供养证和供养资金的流程办理。
1.申请。申请五保供养待遇,由村民本人提出,因年幼或者智力、精神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其他村民代为提出。
申请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①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②无劳动能力;③无生活来源;④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
2.评议。村民委员会经民主评议,对符合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示;无重大异议的,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3.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收到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后,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4.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并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5.确定供养方式。集中供养的,由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照料和管理;分散供养的,可以由村民委员会委托他人照料;也可以由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供有关供养服务,村民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