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转岗员工怎样办理失业险转移?办理失业险转移需要什么材料?在哪里办理?本地宝小编为你提供太原失业险转移办理指南,希望能帮到您。
办理条件
(一)参保职工和参保失业人员在本省统筹范围内重新就业并参保的,应按规定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只转移失业保险关系、不转移失业保险费用,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二)参保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跨省”)就业并参保的,失业保险关系应随之转迁,缴费时间累计计算,并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失业保险费用,但在转出地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只转移失业保险关系,不转移失业保险费用。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按照参保失业人员转出时计算的应享受失业保险金总额的1.5倍计算。失业保险费用划转期间,不影响转入地经办机构按规定为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参保职工或参保失业人员可先到转出地经办机构开具相关转移手续及材料之后到转入地经办机构办理关系转入,也可直接到转入地经办机构申请转移失业保险关系。转出地经办机构将参保职工和参保失业人员有关信息转出后,核销转出地参保记录,但仍需保留信息备份,注明失业保险关系转入地信息和失业保险费用划转金额及明细。遇特殊情况,与外省对应经办机构协商解决。
办理材料
职工在同一统筹地区
1.职工调动审批表
2.职工失业险手册等材料
3.《太原市企业基本失业保险关系转移通知单》,并加盖调出、调入单位公章
4.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职工跨统筹地区
1.调动审批表或建立劳动关系的规定手续
2.职工失业险手册等材料
3.《太原市企业基本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加盖调出、调入单位和调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章后
4.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办理流程
根据《关于畅通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85号)规定,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既可线下通过经办窗口进行,也可依托金保工程在线上进行。
【线下办理】由申请人在转入地或转出地经办机构提出跨省转移接续申请,转入地与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协同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线上办理】主要有两种途径,按照要求提供联系电话、人员状态、户籍地址、转入转出地等信息即可。
①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www.12333.gov.cn),“个人服务”-“社会保障”-“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
②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si.12333.gov.cn),“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办理地点
地点:为参保地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太原市南屯路一号为民服务中心
太原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三层A区待遇支付小厅A13—A16号失业人员服务科窗口办理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条件者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太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可获取太原失业金/补助金网上办理入口、申领方式、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补贴标准、常见问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