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太原本地宝为您带来太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抵押权设立登记(房屋及土地抵押权设立)信息,包括登记事项、登记部门、登记时限、申请条件、申请资料、收费标准、办理窗口、联系电话等信息。
太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抵押权设立登记(房屋及土地抵押权设立)
一、登记事项:抵押权设立登记(房屋及土地抵押权设立)
二、登记部门:太原市国土资源局
三、登记时限:7个工作日
四、法律法规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不动产收费暂行办法》
五、申请应具备的条件:
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不动产。
同一不动产上设立多个抵押权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受理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办理登记,并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当事人对抵押权顺位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申请应提交的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证书;
4、抵押合同与主债权合同;
5、委托书
6、证明不动产价值的材料
7、《房屋交易和产权状况确认单》(房产管理局抵押备案科出具)
8、其他必要材料。(未更换不动产权证书的还需要提交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籍科出具的《不动产权籍落宗确认书》)
七、是否需要现场踏勘
否
八、是否收费及收费标准依据
是,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太原市不动产登记收费暂行办法》。
收费标准:住宅类每件80元,非住宅类每件550元。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九、办理窗口及联系电话
办理窗口:c22-30号窗口
窗口电话:2366141、2366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