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太原本地宝为您带来太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补证登记办理指南信息,包括登记事项、登记地点、登记时限、申请条件、申请资料、收费标准、办理窗口、联系电话等信息。
登记事项:补证登记
登记地点:太原市国土资源局
登记时限:7个工作日
申请应具备的条件:
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涉及房产时,首先由原权利人至房产管理部门进行核档,对该房产是否存在查封、抵押、收回等情况予以核实,并出具房产查档证明、房产登记卡、房产平面图(2份);窗口工作人员对其身份证进行核实无误后,向其提供格式化的遗失声明(一式两份),申请人填写完成并签字确认后,由业务人员进行核对,然后移送至信息中心刊登遗失声明,1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补证手续;有异议的,不予受理补证申请,并由异议人向登簿科申请异议登记。
申请应提交的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转移窗口领取)
(2)原不动产权利登记卡;
(3)申请人身份证明;
(4)遗失声明截图;
(5)查档证明(涉及房产的还应提交房产平面图2份);(房管部门申办)
(6)市房产交易服务中心出具的房屋性质、产权比例、共有人等相关情况的证明;(房管部门申办)
(7)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补发不动产权证书,该不动产已设定他项权利或者预告登记的,在补证前应当获得抵押权人同意办理补证手续的证明文件,不动产所有权人应当会同相关权利人,在办理完补证手续后一并换发相应的不动产登记证明。
是否需要现场踏勘:否
是否收费及收费标准依据
是,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太原市不动产登记收费暂行办法》。
收费标准:收取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每本证书10元。
办理窗口及联系电话
办理窗口:C7—C21
窗口电话:2366143、2366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