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登陆“山西公安”公众号民生警务,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
2.现场核验材料及办理。公安机关预审核通过后,申报人收到办理通知,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拟落户地派出所户政窗口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人携带资料前往拟落户地派出所户政窗口办理,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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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通行证办理条件
1、个人首次赴香港或澳门旅游。
2、首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目前太原只能办理团签)
3、除未满16周岁或已满60周岁的申请人外,其他人员必须本人亲自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申请手续。
温馨提示:首次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包括同时申请签注),必须由本人提交申请。
港澳通行证办理材料
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
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交验本人临时居民身份证。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
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
四、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的,还应分别提交其相应材料:
1、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2、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申请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
3、申请人是未持有居住证的本市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配偶、子女、父母(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还需交验本市户籍直系亲属身份证原件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即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本市户籍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其他外省籍申请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需提交居住证。
五、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