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后,申请失业金的时候,失业金的标准是多少呢?快点击文章查看!
山西省再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2025年1月1日起,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将由1782元/月提高至1935元/月。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晋政办发〔2024〕58 号)明确,今年起提高我省最低工资标准。依据相关规定,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随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按90%的比例自行调整。
此次调整后,失业保险金每月增加153元,将进一步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各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太原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0351-2377255
小店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0351-7175825
迎泽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0351-4051347
杏花岭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0351-3439459
万柏林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0351-3423696
晋源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0351- 6592230
尖草坪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0351-6036250
古交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0351-5218015
清徐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0351-2965125
阳曲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0351-2938657
娄烦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0351-5322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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