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太原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即可在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可以落户
1、办理条件
在我市城六区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按照国家规定在我市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一年的人员,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2、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随迁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租赁住房协议、房管部门办理的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和《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4.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纳税发票原件、复印件;
5.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中心出具的在本市交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的证明;
6.申请直系亲属随迁的,出具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原件、复印件),已达法定婚龄的子女需出具未婚证明或声明。
3、办理流程:
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由户籍内勤受理,经户籍民警调查后出具调查报告,所长审核签字,报市公安局批准后,凭《准予迁入证明》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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