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可通过手机公积金App申请,签订《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月约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协议》。签约生效后,每月21日由公积金中心将提取资金划转至申请人指定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与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
太原公积金按月偿还商贷政策实施范围与申请条件
在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职工,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期间,可向中心申请按月约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
申请需同时满足三项条件:申请人无中心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满12个月;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担保、无全额冻结。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太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太原公积金网办入口、多种提取办理指南、业务网点查询、咨询电话以及常见问题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