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太原煤改电、煤改气补贴政策详情如下:
2018太原煤改电、煤改气补贴政策
★农村“煤改电”补贴:
①市县两级政府承担配套输变电工程的征地、拆迁、青赔等前期协调工作,对相关费用给予适当补贴。
②对10千伏及以下配套电网工程,给予30%的补贴,其余费用由国网太原供电分公司负责。
③采用空气源热泵供暖的居民,设备购置费用由市县两级财政补贴94%,补贴最高不超过每户2.74万元。
④采用高效电锅炉、蓄热式电暖气和热库供暖的居民,设备购置费用由市县两级财政补贴89%,补贴最高不超过每户1.44万元。
⑤每个采暖期,市、县两级财政对完成“煤改电”的农户,不分峰谷每度电补贴0.2元,最高不超过2400元。
⑥“煤改电”的居民用户要同步实施。
⑦炊事“煤改电”或“煤改气”,县(市、区)政府可进行适当补贴。
⑧2017年以前完成改造的农户,统一执行上述用电补贴标准。
★煤改管道燃气和煤改 LNG (液化天然气)点供统一补贴政策:
①市县两级财政补贴燃气企业1万元/户,(含管网敷设、路面开挖恢复、燃气采暖炉、燃气灶具和安装等费用),居民只需承担燃气工程费每户0.19万元,和燃气取暖用暖气片及户内水系统改造费用。
②居民用气量在2250立方米以内,根据实际用气量,每个采暖季每户由市县两级财政对前1500立方米气量,给予1.36元/立方米的气价补贴,采暖季开始前一次性补贴到位。对后750立方米气量,给予1.1元/立方米的气价补贴,采暖季结束后根据实际用气情况补贴到位。
③两项补贴总计最高不超过2865元,超出2250立方米用气量部分,由居民自行承担。
④凡使用焦炉煤气实施“煤改气”的,运行费用不予补贴。
⑤2017年以前完成改造的农户,统一执行补贴标准。
★可再生能源清洁供暖补贴政策:
①深层地热源热泵清洁供暖试点一次性建设投资,市级财政给予120元/平方米的补贴。
②低温空气源热泵热风机供暖试点一次性建设投资,由市级财政全额补贴。
③每个采暖期市级财政对完成改造的农户,不分峰谷每度电补贴0.2元,最高不超过2400元。
④太阳能加热泵辅热供暖试点一次性建设投资,由市级财政全额补贴。
⑤采暖运行费用补贴一个完整采暖季后,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另行制定。
⑥上述三种方式采暖电价统一执行省发改委《关于我省清洁采暖用电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对电价实施补贴。
★通过补贴加快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
①采用集中供热以及各类非煤清洁能源方式替代燃煤锅炉的用户,市一次性补助30元/平方米建设费用,不足部分由各县(市、区)和用户共同解决。
②对采用燃气壁挂炉替代燃煤锅炉的农村自建楼房居民,由市县两级财政每户补贴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