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补助(贴)和本土人才能力素质提升补助窗口办理时间为全年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可以登录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申报。
申请条件
(一)生活补助、租房补贴、学费补贴和购房补贴的申领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用人单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各类企业,市县所属机关事业单位,中央、省属驻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不含参公单位),市县民政部门登记发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省民政厅登记发证的民办高校,市司法局年检的律师事务所;
(2)注册地在太原市域内;
(3)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2. 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2018年1月1日后首次在并参加工作,其中高校毕业生需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参加工作,入职中央、省属驻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的需为教学、科研、临床一线岗位;
(3)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聘用)合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放宽到不少于1年),或与用人单位已累计签订并履行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在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4)具有太原市户籍,其中高技能人才需在2018年1月1日以后落户;
(5)来并工作后购买太原市域内新建商品房或二手房(不含购买近亲属住房)的,可申领购房补贴。所购住房产权应为申请人本人单独所有或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二)能力素质提升补助申请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申请人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2018年1月1日后取得学历学位或职业资格证书;
3. 能力素质提升期间在职在岗(企事业单位人员需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4. 具有太原市户籍;
5. 单位注册地在太原市域内;
6. 单位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拓展:
太原市各人才服务窗口信息表
序 号 | 县市区/开发区(园区)人才服务窗口 | 地 址 |
1 | 太原市人才服务窗口 | 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B31、B32号窗口 |
2 | 小店区人才服务窗口 | 小店区龙城大街75号小店区政务服务中心四层人才服务窗口 |
3 | 迎泽区人才服务窗口 | 迎泽区天泰公寓5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层人才服务窗口 |
4 | 杏花岭区人才服务窗口 | 杏花岭区巨轮街道北大街107号政务服务中心1号窗口 |
5 | 尖草坪区人才服务窗口 | 尖草坪区金桥西街双子楼东楼一层人才服务窗口 |
6 | 万柏林区人才服务窗口 | 万柏林区西矿街35号万柏林区政务服务中心48,49,50号窗口 |
7 | 晋源区人才服务窗口 | 晋源区贞观街3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层35、36号窗口 |
8 | 古交市人才服务窗口 | 古交市人社局二楼大厅 |
9 | 清徐县人才服务窗口 | 清徐县政府大楼409室 |
10 | 阳曲县人才服务窗口 | 阳曲县首邑南路87号三楼 |
11 | 娄烦县人才服务窗口 | 娄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综合管理股 (工资、专技) |
12 | 综改示范区人才服务窗口 | 太原市小店区龙盛街52号盛玖大厦B座3层 |
13 | 中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窗口(原不锈钢园区人才服务窗口) | 尖草坪区新店北街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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