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满足条件的可以去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补贴标准最高可达2万元。
补贴范围
第一条 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参加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人消费者,其所报废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应于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第二条 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通过山西省省内已备案的二手车经销企业或二手车交易市场转出个人名下持有时间1年以上的乘用车,在太原市内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并在省内上户,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参加申请补贴的二手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
汽车以旧换新的实施时间和补贴申请时间?
答:实施时间为自《细则》印发之日(即2024年4月24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补贴申请时间为自2024年4月24日起,至2025年1月10日止。如需更改补正相关信息的,也应于2025年1月10日24时前完成。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或补正相关申请信息的,不予办理补贴。
》》》商务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指南(时间+范围+标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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