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山西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的最新公告称:山西省省级机关调整公积金贷款首套利率5年期以下为2.6%,5年期以上为3.1%。
自2025年1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1.双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单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70万元;缴存三年以下的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2.对高层次人才、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现役军人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在上述基础上上浮30%。 3.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我市范围内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最高额度基础上上浮30%。 以上政策不可叠加使用。 》》》2025年1月10日起太原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调整(有效期3年)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铁路分中心,各分理处(贷款部)、科室: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2024年5月17 日《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精神,中心将于2024年5月18日起,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如下: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775%和3.325%。
2024年5月18日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动按调整后新利率执行。
2024年5月18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执行调整前的利率,自2025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新贷款利率执行。
依据:https://zfgjj.taiyuan.gov.cn/tzgg/20240517/301272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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