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申请建造房子提前公积金的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辖分理处/管理部业务大厅进行提取办理。
一、申请条件
1、区、县级以上规划、建设管理部门鉴定并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上建造、翻造)
2、持有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其他土地、建设管理部门鉴定并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
二、申请材料
三、提取流程
线下办:
(1)持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申请人可持资料要件(原件)到我中心任一分理处办理,铁路分中心职工可以向任一管理部申请。
(2)持有住房公积金相配套银行卡(折),申请人可持资料要件(原件)向本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所辖分理处/管理部申请。
线上办:
下载安装“手机公积金”APP——注册(按步骤做,密码至少8位,要求用字母和数字组合)——注册完成登录——业务办理——公积金提取——选择提取类型——按提示操作。
四、窗口信息
咨询电话:0351-12329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夏季)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冬季)
受理窗口: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辖分理处/管理部业务大厅
拓展:
公积金提取次数
0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一套住房可以办理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购买拆迁住房在拆迁期间内可提取一次);
02、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商品住房,支付物业费,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03、偿还贷款期间内,按期偿还12个月后,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联名卡办理:拿本人身份证去太原市任意交行网点办理并签约。)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太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太原公积金网办入口、多种提取办理指南、业务网点查询以及常见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