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对象
车船税由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缴纳。其中,所有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拥有车船的单位和个人;管理人是指对车船具有管理使用权,但不具有所有权的单位。上述所称的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的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缴纳方式
车船税是每位车主和船主必须缴纳的税种,车辆的车船税可以由保险公司代收代缴、船舶的车船税可以由海事局委托代征,纳税人也可以自行缴纳。
1、保险公司代收代缴:
纳税人在购买交强险的同时由保险公司代收代缴应该缴纳的车船税。在具体执行时间上,由于各地准备的条件和时间的问题可能会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但原则上税务总局规定从2007年7月1日起全国都要实行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的做法。
2、自行缴纳:
根据税务机关的规定时间,自己可到税务机关自行缴纳车船税。已到地方税务机关缴纳了车船税的纳税人,不需要在购买交强险时再次缴纳车船税。
3、线上缴纳:
手机用户:可在微信中搜索“山西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菜单“微服务”,选择“电子税务局”进入微信端电子税务局。通过注册后,按要求进行即可进行车船税申报、车辆查询。
pc端用户: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shanxi.chinatax.gov.cn/login
进入网站后,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以“自然人登录”的方式输入手机号、密码以及验证码后,即可登录进入电子税务局,进行车船税缴纳等相关操作。
线上缴纳流程
“山西税务”微信公众号:手机用户可在软件“微信”中搜索“山西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菜单“微服务”,选择“电子税务局”进入微信端电子税务局。
// 用户注册及登录
(1)进入电子税务局微信端在【首页】右上角或【我的】界面下登录。选择个人办税,输入自然人手机号、登录密码(密码同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及手机动态验证码,进入系统。
(2)未注册过电子税务局的可以通过页面下方的“新用户注册”按钮完成注册。
(3)忘记密码的可通过已实名认证的手机号发送验证码找回。


// 车船税申报
将纳税人办理量较大的常见业务放置在【首页】界面,用户操作时直接点击相应按钮快速进入该业务模块。也可在【办税】或【服务】界面找到相应的模块。
点击首页-【车船税申报】或首页-【办税】-【申报缴纳】-【车船申报套餐】进入车船税申报模块。
(1)用户须知
点击车船税申报,自然人需了解用户须知,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确认完毕后点击“下一步”按钮,



(2)车辆查询
1)选择车辆信息,点击“查询”按钮可自动带出车辆信息;

2)选择该车辆信息采集,该采集信息中的数据与电子合格证进行信息比对,弹出提示框


确认信息无误,点击“取消”关闭提示框,点击“保存”,核实确认提示框信息后完成车辆信息采集。
如需修改,点击“确定”按钮,可对车船税税源明细表进行修改,修改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进行保存,保存完毕返回上一步点击“选择”按钮选择申报车辆;


3)若之前未采集过税源信息,点击“新增”按钮,纳税人录入车辆识别代码,自动带出发动机号、厂牌型号、排量、核定载客人数等信息,选择相应的行政区划、车辆所处乡街、主管税务机关点击“保存”,该信息与电子合格证进行信息比对,后续操作请参照“车辆查询”2),完成车船税税源信息的采集。
(3)申报缴纳
车辆选择完毕后可带出税款信息,点击“申报”按钮进行申报。

申报完成后可通过云闪付或支付宝的方式进行缴款。


缴纳期限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
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应当以购买车船的发票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
纳税期限:
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
缴纳地点
车船税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
温馨提示:
为了方便纳税人,对于除拖拉机、军队武警专用车辆、警用车辆、外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纳税人如果没有缴税,应当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计算缴纳车船税。如购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地与车船登记地不一致时,纳税人在购买保险前,必须先在车船登记地缴纳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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