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子女在2016年1月1日前出生可以申请补办,2016年1月1日后出生的不能办理!
一、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条件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自愿终身只生育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包括离异或丧偶,但是其独生子女是在婚姻续存期间生育或收养的);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太原市户籍;
3、子女在2016年1月1日前出生;
4、女方年龄在20至49周岁之间。
具备上述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亦列为发证(包括换证)范围:
1、未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生育一个子女的家庭,男女双方按有关规定缴清社会抚养费,且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
2、只有一个子女,该子女死亡后,只生育或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另一方再婚前只生育过一个子女,再婚后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
4、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离异或丧偶又再婚,其现配偶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且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
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遗失、损毁的。
上述第4、5项可不受年龄限制。
办理材料
办理所需材料
1、《山西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一式3份;
2、夫妻双方户口簿、结婚证、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夫妻双方近期2寸横排免冠照片1张;
3、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应提供《收养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遗失、损毁的,还需提供单位或社区证明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工资条复印件等;
5、其它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本人有再婚史、非婚生育等。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审核无误的,即时办结。婚育信息需在省内核实的,办理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需要跨省核实的,办理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对不符合批准条件的,在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办理费用: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