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目前,包括公租房(含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及城镇、工矿、林区、垦区、煤矿等棚改安置房,山西省基本构建起了覆盖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各类棚户区居民的住房保障体系。
1、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公布房源信息。
2、有购房意向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应该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制定地点登记。
3、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登记家庭按照优先供应条件和困难程序排序并将入围家庭名单通过媒体公布。
4、向公示无异议家庭发放《限价商品住房配售入围摇号通知》
5、收到《限价商品住房配售入围摇号通知》家庭在规定时间内将通知回执交回,逾期未交的视为放弃。
6、申请家庭、到制定地点按顺序选房,并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
7、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公开摇号。,未被摇中的号码家庭可以直接参加下一次的摇号。摇中放弃的家庭,可参加下次摇号。同一家庭只能放弃两次,超过两次需要重新申请。
8、摇中的申请人领取《限价商品住房选房排序通知单》。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太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房产证】可获取太原房产证明网上办理入口、网上查询流程、办理地点、材料、常见问答等。